安庆为28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宜秀区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白泽湖乡独秀社区干部肖某澄清正名;怀宁县纪委监委为凉亭乡领导干部张某进行现场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桐城市金神镇纪委干部为万新村村委会副主任姚某公开澄清正名......4月17日,记者从安庆市纪委监委获悉,2022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为28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旗帜鲜明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
市纪委监委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纳入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统一部署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安庆市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党员干部予以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试行)》,对澄清正名工作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责任划分、实施程序和方式以及成果运用进行明确规定,确保澄清正名工作同问题线索处置一样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对拟进行公开澄清的,需征求信访、案管、审理等部门意见,经逐级审核后方能实施。
在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时,市纪委监委坚持“实”的主旋律,有问题的一查到底,没有问题的及时澄清,尽量减少不实举报对党员干部的影响。对群众产生误解的信访件,采取尽快协调、及时处置、妥善处理的办法,努力实现快查快处快报,做到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此外,我市灵活多样地使用澄清正名方式,注重因人而异、因事而异,按照“一人一方案”原则,根据案件性质和造成的影响程度,采取当面、书面、通报、召开会议等方式予以澄清。
为精准高效地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市纪委监委建立集体研判机制,加强对信访举报内容的分析研判、侧面了解,夯实调查核实基础,着力提升澄清正名工作的精准性,对查无实据但不能轻易排除的不作澄清;对经查核认定失实且需澄清正名的,综合考量问题情节、时间节点、一贯表现、群众口碑等多方面因素,精准、辩证、统筹地把握和运用政策做好澄清正名工作。
“澄清正名是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的重要抓手,既捍卫了纪律刚性,也传递了组织温度。我们将勇于担当,旗帜鲜明地为敢于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营造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和担当尽责的干事创业氛围。”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项珍 通讯员 盛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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