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观察:为城乡自建房补上安全短板 亳州市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四类自建房屋
房屋加固完成的龙扬镇邻家生活超市
记者从市城乡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获悉,我市组织开展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存在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房屋结构性安全隐患、因违法建设导致安全隐患的四类房屋。自整治行动启动以来,我市共完成157.5万户城乡自建房的排查工作,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基本落实人员撤离、加固、拆除等整治措施。
隐患房屋分类处置
(资料图片)
“房屋加固后,我终于可以放心经营超市了。”11月24日上午,在谯城区龙扬镇邻家生活超市,负责人张搏如释重负地说。
邻家生活超市建筑面积近500平方米,是龙扬集镇上人流量较大的一家超市。在今年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行动中,该超市建筑主体结构安全性等级被专业机构鉴定为C级。
“按照要求,鉴定结果为C级的房屋,应先中止经营并进行加固,鉴定合格后恢复经营。”龙扬镇党委副书记张继民说,在镇政府的监督下,邻家生活超市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并鉴定合格,顺利恢复经营。
当得知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时,张搏后怕不已,“幸亏政府及时排查,否则真出了事,后果不堪设想。”
据了解,在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行动中,龙扬镇共有两家饭店、三家超市被鉴定为C级。“目前全部整改完成并鉴定合格,均已恢复经营。”张继民说。
“我市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分为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房屋结构性安全隐患、因违法建设导致安全隐患四类。”市住建局建管科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未发现地质灾害类安全隐患。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将督促使用人通过配备消防设施等方式消除隐患。
这位负责人表示,针对房屋结构性安全隐患和因违法建设导致安全隐患的房屋,依据鉴定结果分类施策:鉴定结果为C级的房屋,由专业设计单位出具加固方案,加固完成后进行二次鉴定,鉴定合格的恢复经营;鉴定结果为D级且无法加固维修的,依法依规拆除。
将隐患消除在萌芽
谯城区立德镇立德村村民马兵兵的房屋已建成20多年,“当时建的房子是砖混结构,用的还是楼板,人走在楼板上吱吱作响,遇到阴雨天气,屋里还会渗水。”11月24日下午,马兵兵向记者说起了老房子的诸多问题。
为什么这样的老房子不拆除重建呢?“这需要不少钱,再说我们家人不多,想着应该也不会出什么问题吧!”抱着侥幸心理,马兵兵一家一直住在老房子里。“这样的房屋不能再住人了,必须搬离。”直到接到“危房”通知,马兵兵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经过几个月的建设,马兵兵的新房终于竣工。“新房子宽敞明亮,安全又舒适。”马兵兵开心地说。
“我们组建32人的专家团队参与鉴定工作,针对排查出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相关技术标准逐户、逐栋鉴定。”谯城区住建局村镇建设中心副主任吴晶说,这样既提高了鉴定效率,也做到了不漏一处隐患,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自今年5月份启动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市认真贯彻全国及省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模式,建立行业主管部门与属地政府双向排查的工作模式,还通过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发动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等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确保“不落一户、不留死角”。
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157.5万户城乡自建房的排查工作,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已基本落实人员撤离、加固、拆除等整治措施。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记者了解到,自建房产生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做到规范施工。
马峰在谯城区立德集镇上经营一家大型超市,房屋是2016年建的,但在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行动中,被专业机构鉴定为主体结构安全性等级C级。
“当时建房时,为了省钱,没有找设计公司出图纸,施工队也是我从马路市场上找的,导致梁体强度达不到要求。”马峰说,这次整改,不仅多花了十几万元,而且耽误了几个月的时间,“真是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记者从市城乡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彻底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我市将按照“无规划不审批、无审批不建设”的原则,要求3层及以上新建自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屋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用于经营的自建房,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我市还印发了《亳州市自建房屋建设技术指导手册》,为2层及以下城乡自建房屋建设提供技术标准。
我市将结合乡村振兴工作继续完善城乡自建房系列政策文件,加强新建自建房屋及用于经营的自建房审批监管,深入开展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记者 李鹏 通讯员 赵龙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