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闯红灯害人害己 被撞受伤也要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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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电动车驾驶人总以为自己的车辆轻便小巧,活动自如,在路上横冲直闯,不管不顾,造成各种交通乱象,其中闯红灯现象更是常见。殊不知,一旦出事,就是害人害己。7月4日,芜湖公安交警发布电动车驾驶人闯红灯交通事故案例,警醒驾驶人文明、守法出行。

近日,在繁昌区某路口,高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途经十字路口时无视交通信号灯,径直闯红灯通行,与徐某某驾驶的重型吊车发生碰撞。强大的惯性作用下,电动三轮车发生了360度旋转,造成高某某腿部受伤及车辆损坏。经交警认定,高某某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行经路口时未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负事故全部责任。

在无为市,丁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某路口时闯红灯通行,与刘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两车连人带车翻倒在地。丁某因佩戴了安全头盔未受伤;刘某却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致头部、肩部和腿部受伤。交警依法认定,丁某负事故全责,并对闯红灯的丁某予以50元罚款,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刘某予以20元罚款。

交警部门再次提醒:行经路口时切莫闯红灯,驾乘电动车须佩戴安全头盔,头盔就是保命盔。

大江晚报记者 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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