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天天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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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端午节假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马鞍山市纪委监委选取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如下。

一、马鞍山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6年至2021年,张俊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购物卡折合人民币共计4000元;2021年至2022年,张俊先后5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张俊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2月,张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含山县司法局驾驶员萧韩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23年元旦假期,含山县司法局将公务车辆钥匙交由驾驶员萧韩个人保管。1月2日上午,萧韩私自驾驶公务车辆送亲属去合肥,于当日返回含山并将车辆停放在其居住的小区内。2023年3月,萧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用车费用;县司法局分管领导范支明受到诫勉处理。

三、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股工作人员范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至2019年,范俊在担任和县香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期间,多次在中秋、春节等节点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白酒、香烟等礼品;在儿子考上大学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礼品(经折算)、礼金共计10600元。2023年2月,范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市纪委监委欢迎广大群众对身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加强监督,主动提供线索,共同营造清正廉洁的节日氛围。举报电话:12388;或登录马鞍山党风廉政网、“诗城青莲”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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