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一人荣获“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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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马鞍山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王大庆荣获“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称号。据悉,全省仅10人获此殊荣。

王大庆长期从事一线执法工作,并通过了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他牵头组织建设了以信息管理系统为核心的全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动制定了48类隐患排查行业标准,以信息化为核心的体系建设实现了差异化监管和精准化执法,使得我市连续6年成为全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地市;带领支队人员加强研究和探索,专题编写《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绩效评估与应用实施导则》;办理全市首例、全省第二例以危险作业罪判决的“行刑衔接”案例,实现全市应急系统“行刑衔接”案例零的突破等。

近年来,王大庆荣获全市安全监管先进个人等称号,还带领支队先后荣获全市“青年文明号”、全市安全监管先进集体等称号。

记者 高莹 通讯员 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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